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通用14篇)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下述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旦变更则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出租房屋(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址(位置):
二、主楼结构与层数:
三、建筑面积: 乙方承租的主楼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附件一《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
上述平面图仅作为乙方租赁房屋的平面示意图,该平面图中红线所示范围为乙方承租建筑面积部分(含主楼)。甲方出租该房屋包括了房屋所占的整块土地以及除建筑占地之外的平面图中红线所示的土地范围。
四、租赁房屋所在的外立面、楼顶、院门、土地周围等多处可设立广告位,甲方同意由乙
方自行安排设立广告牌、广告位,由此产生的审批、制作等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在乙方进行广告位设立手续申请时,给予最大程度的关系疏通支持和帮助。
五、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建筑要求或标准,消防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已合格并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如因房屋出现上述违规情况造成乙方装修、经营延误或损失,甲方须采用相应无偿延长一定免租期、现金赔付、抵扣房租等方式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双方认可的合理合法评估)。
六、承租的上述房屋,甲方完全交房前,须与乙方协商后,依据乙方整体设计、规划、装修要求配合完成的建设项目有:
1、楼体、院体的整体基础建设,含安装所有的门、窗,电梯的安装并验收合格,墙体外立面美化,楼体未完成的辅助结构与装饰,院门改造,院墙改造,北侧停车场地面硬化,内院地面硬化,警卫室建造,两楼间连接楼体平台建设,内院电线杆移位至西墙边(或其他合理位置)等。
2、冷水、电、暖、燃气等各种设施设备的安装、相关管路的铺设。以保证乙方正常冷水、电、暖、燃气的供应。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用的冷水、电,如冷水、电容量不足,由甲方负责出资解决。热水供给、夏季制冷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
3、承租房屋整体消防建设、出资和验收,全部由甲方负责完成。
七、辅助用房:租赁区域内场地、租赁房屋楼顶及该房屋院落中的区域和所有辅助用房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营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内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另外支付费用,辅助用房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八、停车场地: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北侧院外场地和院落供乙方作为停车场免费使用,停车场地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九、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十、本合同约定应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但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各类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房屋产权及用途
一、该房屋产权人为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有效证明为 ,有效证明的证照号为: 。房屋性质为 。甲
方同意乙方用于商业经营使用,同时拥有向第三人合作、联营、转租或承包的权利。
二、该房屋现确定的用途为 。乙方如日后变更用途须提前通知甲方。
第四条:租赁合同相关起止日期、房屋交付日期
一、租赁起止日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计 年,不包括免租期。
二、免租期(装修筹备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计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交付期:因甲方在乙方免租期内(乙方装修期内)须进行部分未完成的建设及配套,故双方协商确定房屋的完全交付期为 年 月 日。
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均同意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须相应顺延。 如甲方的建设及配套延误等原因造成乙方的装修、经营延迟或损失,则甲方须采用相应无偿延长一定免租期、现金赔付、抵扣房租等方式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双方认可的合理合法评估)。
五、房屋的交付:因甲方在乙方免租期内(乙方装修期内)须进行部分未完成的建设及配套,故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届时首先签订《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以该房屋现状为基础,整体留存现状照片,作为乙方部分装修的基础起点界定。后期,依据此房屋甲方进行的建设及配套进展情况,再完成项目进行交付时,也须照照片留存,作为《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附件,双方确认备档。直至房屋完全交付乙方。
六、水电设施的交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水、点设施整体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办理水、电设施的交接手续(具体时间以甲方口头通知为准),届时双方签订《水电设施交接确认书》。
七、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甲方现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续租20xx年的绝对优先租赁权。届时,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合同保证金、水电费、收取标准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如下表: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保证金标准:
三、水、电、暖等各项日常所有消耗费用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现阶段乙方不负担水费)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办法及细则
一、租金及保证金的缴纳细则
1、房屋租金每 半年 支付一次该半年的租金。首期半年租金计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合同保证金计50000元(伍万元)整交付方式:1)合同签订3日内支付合同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2)20xx年10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首期半年租金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
乙方支付钱款后,由甲方出具有效的、房屋产权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收到条。
2、合同签订后依次预付租金,具体付款日期为每年的 10 月01 日、04月01 日前,如付款日逢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可延至公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乙方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租金:(A)银行汇款:乙方将现金直接存入或汇入甲方
指定银行帐户。(B)现金:租金金额在伍万元以内时,乙方才建议使用现金支付。
4、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帐号 。
5、甲方上述银行帐号如发生变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同保证金的返还
1、下属情况下,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
(1)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及协议书。
(4)政府原因、不可抗力、非甲乙双方的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5)房屋及内部设施(含固定装修物)完好(正常磨损除外)。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合同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
(1)乙方未能依约履行本合同及附加协议。
(2)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及协议。
(3)乙方损坏房屋及内部设施(含固定装修物),乙方完成修复的除外。
(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第七条:房屋装修与维修
一、房屋装修
1、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装修方案不能影响整体房屋结构安全。
2、甲方拥有乙方对房屋主体有改造性装修施工情况的管理权,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房屋维修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其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安排进行维修并尽快予以修复。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4、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租赁房屋所在楼体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第八条:房屋返还时状态
一、除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5日内返还该房屋。
二、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所有装修、改造甲方不要求复原为原始租赁时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交换和抵押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四、如甲方违反上述三项内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地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该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以下拆迁意向:
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后尚未进行装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晓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也可选择延迟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场,待确定该房屋无拆迁风险后进行房屋交接或者重新进场。
如延迟交房或乙方撤场后该房屋最终确定被拆迁,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最终该房屋确定为无需动迁的,则双方根据乙方进场或重新进场的时间确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其中甲方确保乙方可获赔偿的经营损失应不低于拆迁前12个月营业总收入的20%),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动迁补偿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四、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2、甲方按时未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无法修复的。
五、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甲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乙方提出,经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担当年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和乙方装修等投资赔偿金(可由第三方评估,甲乙双方均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须赔偿乙方的装修原价格值外,另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乙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当年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且合同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经营损失等所有费用),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二、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0.05%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返而未返保证金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违约金。
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三、乙方办理环保、工商、安全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承诺积极给予配合,无偿协调与当地政府、村镇单位、邻里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约定本着相互谅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解决。
合同附件:
附件一: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产权人盖章或按手印)
附件二:甲、乙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如由被授权人代签合同,需有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产权人盖章或按手印)
附件四:《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现金。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四川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五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七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七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租金的20%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均是法定通知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均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对方。若未及时告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 壹 份。
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物
1、租赁物:位于 ,面积 平方米。
2、租赁物内配套设施:见附件一:《租赁房屋内物品清单》。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有意续租的,可在租赁期满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续约申请,甲方同意续租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租赁物系住宅,仅限用于 居住,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的使用用途,否则,甲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押金及已交纳租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金、押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支付方式:实行先付租后使用的原则。
2、租金标准:租赁期内,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3、支付时间:租金按 季支付,于每季度最后一日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
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约,且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并已结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租赁物的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及押金当日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六、租赁物的维修
租赁期间,租赁物及相关附属设施(水电、冰箱、洗衣机、门锁、热水器、水龙头等等)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也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发生故障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恢复乙方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不正当使用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或附属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自行修复,不能修复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七、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甲方允许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改善或增设他物损坏租赁物。合同终止或遇国家拆迁等政策调整导致租赁物调整的,对可拆除部分装修乙方自行负责拆除,不能拆除或拆除会损坏租赁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八、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将租赁物整理清洁完毕并对造成损坏的租赁物或附属设施进行修复后,并结清所有费用后交由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退还乙方押金后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九、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相关方缴纳。
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确使用租赁物,不得故意损坏租赁物及配套设施。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向甲方结清应当承担的所有费用。
十、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合格并能正常使用的租赁房屋。
2、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
3、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使用发生损坏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处理。
十一、合同的变更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押金及已交租金不予退还,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以转租、互换或变卖等形式变更租赁物实际使用人;
(3)乙方在租赁期内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4)乙方超过30天未交纳租金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双倍返还租金外,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不履行维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房屋的;
(2)擅自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方的。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同时要求乙方支付月租金一倍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或改变租赁物用途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造成损害且无法恢复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季度租金2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复工作的,每延期一日,因向乙方支付季度租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仍未处理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交纳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季度租金20%的违约金。
5、除本合同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不适当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承担支付季度租金20%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支付的违约金的,超过部分损失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1、合同期内,若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损毁的,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租赁房屋被征收征用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甲方应给予乙方一个季度租金的补偿。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期间租金及押金。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反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确定的联系方式系真实有效的,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均能够送达该地址。如乙方因故搬迁或要求变更送达住所地,应于变更之日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1·租赁物业位于。
2·乙方已对房屋的所有权、面积、结构、质量、周边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是否纳入拆迁范围等必要条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确认符合租赁要求。
第二条租赁使用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是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4月和10月。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应支付至以下账户:银行:账号:
第五条租金以外的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工程费用及其他与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护等相关的费用。,并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的纠纷。
第六条房屋外墙和屋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和屋顶搭建设施、发布广告的决策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自身经营的必要需要,可以利用房屋外墙和屋顶安全合理地搭建店铺、发布与其经营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因乙方搭建的设施、店铺招牌、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转租和转让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出借给他人··
2·租赁期内,如甲方需要出售该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售该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购买
购房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房屋使用和修缮责任
1·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依法进行,不得损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进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下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居民的合法权益。涉及改变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因租赁期满,乙方退房时,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装修(包括室外设施),则在使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由双方约定;如甲方不同意使用,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代表乙方恢复原状,并据实向乙方收费。
2·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合理使用和妥善管理房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实施卫生、消防和安全管理,并提供相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房屋及设施自然损坏,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造成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甲方维修,甲方有责任及时维修。如甲方未及时修复,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
4·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其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合同。
通知到达乙方后,本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所欠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在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内支付甲方垫付的租金或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的;
(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者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害的.;
(三)造成房屋安全、消防或者水电隐患,经指出后未立即改正的;
(四)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
(五)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6)以中国建设银行名义开展业务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以在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甲方后合同即行终止··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预付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甲方未及时排除干扰的;
(2)房屋自然损坏,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造成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甲方不予及时修复··
(3)因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因非甲乙双方过错造成房屋毁损、被征收或被征收,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本合同自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可以解除,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支付已履行租赁期的租金;对于未履行的租赁期,甲方应退还提前收到的租金。
第十条续租
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租赁合同。虽然乙方未明确要求续租,但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仍继续使用该房屋。如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果双方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合同将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住房退款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归还给甲方。
2·如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房屋,乙方应承担延期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退房时,乙方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正常使用后符合状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保留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乙方仍应支付或承担因留置物引起的处置费用或损坏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租赁登记和备案
如需向房屋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双方平均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应适用以下条款
(一)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四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租赁房屋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按其现状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证明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图。甲方合法拥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以租赁范围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为 年。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腾空房屋。
2、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约返还租赁房屋。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若出租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出租房,并由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上述房屋第一年租金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二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三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四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五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在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2、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约返还承租房屋并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支付等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实际损失或实际应付款项超过押金部分的,由乙方补足。
4、在房屋承租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乙方承担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费:按实际情况支付给物业公司。
(2)水费、电费、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给相应单位。
(3)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
5、甲方确认在乙方入住前该物业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用等已付清(截至乙方入住时,该物业水电的数字以正式收楼时验表读数为准,并签字确认),如甲方未付清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并应遵守有关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之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2、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提供给自己的已经存在的或今后形成的关联企业使用(含存在控股、参股、母子公司关系以及乙方自然人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
1、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欲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图纸以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
2、乙方应将装修设计方案、图纸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认可后,在不损失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和设施、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的,甲方应当同意。
3、乙方应对自己的装修行为负责。对租赁房屋因装修而添附的财产,租赁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归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雇佣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房屋租赁到期后,如不再续租的,对拆除的楼梯及墙体进行恢复。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和维修
1、租赁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凡经乙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和保养,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乙方需根据甲的要求立即自行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权代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修复。因甲方不及时维修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营业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4、甲方履行房屋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不能使用期间的房租予以减免,不能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交租金中予以扣减。
5、租赁期间,因甲方权利瑕疵,致使乙方租赁权受到影响的,甲方应立即负责出面处理并赔偿损失,若出现乙方必须另行租赁房屋的情形,甲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下损失:乙方重新租赁同类地段同档次房屋所多支出的租金、乙方装修费、搬迁费:(按120元/平方米计算),耽误乙方正常营业的损失(按日租金的2倍计算)。
6、甲方负责消防检测事宜,因消防验收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因存在消防或线路老化等隐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7、甲方负责做好防水及防渗漏工作,如因渗水及漏水导致租赁房屋用途受到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8、甲方在出租房屋前应当对地面及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作。在房屋承租期间,如发生下水管堵塞及排水不畅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予以解决。因排水问题导致房屋被淹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租房屋的转租、权利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转租权,但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2、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其他方,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在15日内,甲方不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的,视为同意转让。乙方因转租与其他方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与其他方产生任何关系。
第八条 租赁房屋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欲将该出租房屋转让时,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将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停车场地的使用和物业管理
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停车场的所有车位作为配套设施供乙方免费使用。
2、水费、电费按乙方实际使用额及时缴纳。电费按 的标准计算。(如遇政府电价调整,则甲方将相应调整)
3、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排水防漏、地标及地下排水系统检修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安保及消防设施、中央空调的管理维护以及整栋楼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甲方确保上述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给乙方造成损失及额外支出的,甲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租赁物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建筑物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费及租金等问题,甲方在交付该建筑物前办理妥当。承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使用租赁物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部门管理,自主经营合法且安全使用该房屋。如有违法违规和非安全情况发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3、甲方保障乙方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之日起2日内迅速恢复。由甲方引起时,甲方应减免相应租金。如遇国家规定需要安装用电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乙方需要积极配合。
4、乙方在使用房屋因经营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房产税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如期缴纳税款。如因甲方欠缴房产税致使乙方经营手续无法办理的,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乙方与任何第三者发生各种经济或法律纠纷时,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将租赁之房产和本合同向银行和第三者作任何财产抵押、质押或有其它类似抵押。
7、甲方交付的经营场所,应当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和经营需按消
防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承担因重新装修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租赁房屋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以承包或合伙的名义将其交付他人使用的;
⑤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犯罪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超过15天仍未交付房屋的;
②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相关图纸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甲方自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提供的。
③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甲方不同意装修或在乙方交付设计方案后1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的;
④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未将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提供给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⑤非因市政或电力部门要求甲方停止供水或供电连续超过3天或从租赁合同生效起累计超过5天的(因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⑥甲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又不同意乙方委托他人修缮,导致乙方超过10天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
⑦因租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权利瑕疵,致使乙方无法使用该房屋,或者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注册事宜,或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付租金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逾期交付乙方的,按已付租金的万分之四/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万分之四/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
止合同的,则甲方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不予赔偿。
4、乙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应退还已经支付但尚未使用的全部租金,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给予赔偿。
5、在租赁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乙方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回已收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乙方已付房屋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擅自占用租赁房屋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月返还所租赁的房屋,否则视为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从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之日起至清理、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并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原租赁人应按同期租金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的留置权
因乙方违约且未清偿债务的,甲方对租赁房屋中的财务享有留置权,甲方留置财产超过两个月乙方仍未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将留置物按自己的意思予以处分,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所欠甲方债务,处分该留置物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并由甲方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权威机构出具。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而造成的损失或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各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充分理解因本合同产生的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由此可能给各方带来的风险与收益,签约各方确信已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后方签署本合同。
2、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请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合理费用、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乙方在此期间进行房屋装修用,此期间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在免租期内的装修施工因甲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乙方可相应顺延免租期。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给乙方一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需房屋拆迁、被征用时,乙方方予以配合,未发生租期的租金应予以退还。承租人有权获得国家的经营补偿,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获得该部分补偿的,甲方应当对乙方方进行补偿。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注册事宜,因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在办理注册或者办理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的与该租赁房屋有关系的文件或材料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签订时间地点
本合同在 处,于 年 月 日完成签署,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个人
承租方: 三环线北改造 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承租方承租出租方的房产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1 出租方提供承租方使用的租赁房屋坐落于 汉口东西湖金银湖260平方米。
1.2出租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合法的产权或获得产权人授权,对租赁期间的租赁房屋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共 2 年零 0 个月,出租方自20xx年 8 月 1 日起将符合使用要求(租赁房屋本身及水、电、线路等附属设施安全、合法、可供使用)的房屋交付承租方,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的时间
3.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该别墅楼租金每月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支付方式按照每三个月房租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
3.2交纳时间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的原则,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提前支付 三个月 的租金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待三个月期满前一周支付后三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4.1租赁期内房屋修缮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应每隔 6 月(年)万科四季花城 ,房屋间数为别墅壹栋,建筑面积为
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备,保障承租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予协助。
4.2出租方未尽维修房屋义务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承担或抵付租金。
4.3若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一条中约定租赁期间房屋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的,从其约定,出租方应对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予以维修。
第五条 其它费用
5.1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气、暖、通讯、等费用由 承租 方承担,交付方式和时间有该房屋所属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5.2与租赁房屋、土地相关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改造
6.1房屋租赁期间内,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可以对房屋使用需要进行改造或增加设施。如非因出租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出租方对承租方改造装修费用及其残值不负补偿义务。
6.2承租方对房屋进行改造或者增加设施,自行承担改造房屋或增加设施的费用。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7.1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对受让第三人继续有效。
7.2出租方出卖房屋,应在出卖六个月前通知承租方。
第八条 租赁合同的终止
8.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1)拖欠租金累计 贰个 月;
(2)擅自将房屋转租;
(3)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严重违反国家、地方消防管理规定的。
8.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
(2)逾期 3(天)未交付房屋供承租方使用;
(3)经催告仍未尽修缮义务,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出租方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时交付房屋供承租方使用,赔偿违约金 3000 元。
(3)未按时缴纳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等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赔偿违约金 50000 元。
(4)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房屋,赔偿违约金 5000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9.2承租方责任
(1)未按时交付租金,应如数补交,偿付违约金 3000 元。
(2)由于使用不当及其他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灭失,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由此,承租方在订立合同时应交付 5000 元保证金,作为本款义务的担保。
(3)未经出租方同意改造房屋或增加设施,负责按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逾期不归还房屋,除补交租金外,偿付违约金 7000 元。(一个月租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理。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帐 号:电 话: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帐 号:电 话:签订地点: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租赁房屋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按其现状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证明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图。甲方合法拥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以租赁范围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为 年。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腾空房屋。
2、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约返还租赁房屋。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若出租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出租房,并由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上述房屋第一年租金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二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三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四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五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在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2、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约返还承租房屋并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支付等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实际损失或实际应付款项超过押金部分的,由乙方补足。
4、在房屋承租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乙方承担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费:按实际情况支付给物业公司。
(2)水费、电费、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给相应单位。
(3)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
5、甲方确认在乙方入住前该物业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用等已付清(截至乙方入住时,该物业水电的数字以正式收楼时验表读数为准,并签字确认),如甲方未付清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并应遵守有关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之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2、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提供给自己的已经存在的或今后形成的关联企业使用(含存在控股、参股、母子公司关系以及乙方自然人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
1、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欲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图纸以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
2、乙方应将装修设计方案、图纸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认可后,在不损失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和设施、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的,甲方应当同意。
3、乙方应对自己的装修行为负责。对租赁房屋因装修而添附的财产,租赁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归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雇佣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房屋租赁到期后,如不再续租的,对拆除的楼梯及墙体进行恢复。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和维修
1、租赁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凡经乙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和保养,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乙方需根据甲的要求立即自行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权代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修复。因甲方不及时维修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营业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4、甲方履行房屋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不能使用期间的房租予以减免,不能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交租金中予以扣减。
5、租赁期间,因甲方权利瑕疵,致使乙方租赁权受到影响的,甲方应立即负责出面处理并赔偿损失,若出现乙方必须另行租赁房屋的情形,甲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下损失:乙方重新租赁同类地段同档次房屋所多支出的租金、乙方装修费、搬迁费:(按120元/平方米计算),耽误乙方正常营业的损失(按日租金的2倍计算)。
6、甲方负责消防检测事宜,因消防验收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因存在消防或线路老化等隐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7、甲方负责做好防水及防渗漏工作,如因渗水及漏水导致租赁房屋用途受到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8、甲方在出租房屋前应当对地面及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作。在房屋承租期间,如发生下水管堵塞及排水不畅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予以解决。因排水问题导致房屋被淹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租房屋的转租、权利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转租权,但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2、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其他方,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在15日内,甲方不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的,视为同意转让。乙方因转租与其他方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与其他方产生任何关系。
第八条 租赁房屋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欲将该出租房屋转让时,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将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停车场地的使用和物业管理
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停车场的所有车位作为配套设施供乙方免费使用。
2、水费、电费按乙方实际使用额及时缴纳。电费按 的标准计算。(如遇政府电价调整,则甲方将相应调整)
3、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排水防漏、地标及地下排水系统检修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安保及消防设施、中央空调的管理维护以及整栋楼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甲方确保上述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给乙方造成损失及额外支出的,甲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租赁物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建筑物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费及租金等问题,甲方在交付该建筑物前办理妥当。承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使用租赁物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部门管理,自主经营合法且安全使用该房屋。如有违法违规和非安全情况发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3、甲方保障乙方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之日起2日内迅速恢复。由甲方引起时,甲方应减免相应租金。如遇国家规定需要安装用电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乙方需要积极配合。
4、乙方在使用房屋因经营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房产税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如期缴纳税款。如因甲方欠缴房产税致使乙方经营手续无法办理的,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乙方与任何第三者发生各种经济或法律纠纷时,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将租赁之房产和本合同向银行和第三者作任何财产抵押、质押或有其它类似抵押。
7、甲方交付的经营场所,应当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和经营需按消
防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承担因重新装修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租赁房屋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以承包或合伙的名义将其交付他人使用的;
⑤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犯罪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超过15天仍未交付房屋的;
②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相关图纸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甲方自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提供的。
③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甲方不同意装修或在乙方交付设计方案后1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的;
④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未将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提供给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⑤非因市政或电力部门要求甲方停止供水或供电连续超过3天或从租赁合同生效起累计超过5天的(因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⑥甲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又不同意乙方委托他人修缮,导致乙方超过10天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
⑦因租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权利瑕疵,致使乙方无法使用该房屋,或者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注册事宜,或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付租金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逾期交付乙方的,按已付租金的万分之四/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万分之四/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
止合同的,则甲方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不予赔偿。
4、乙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应退还已经支付但尚未使用的全部租金,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给予赔偿。
5、在租赁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乙方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回已收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乙方已付房屋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擅自占用租赁房屋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月返还所租赁的房屋,否则视为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从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之日起至清理、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并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原租赁人应按同期租金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的留置权
因乙方违约且未清偿债务的,甲方对租赁房屋中的财务享有留置权,甲方留置财产超过两个月乙方仍未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将留置物按自己的意思予以处分,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所欠甲方债务,处分该留置物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并由甲方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权威机构出具。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而造成的损失或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各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充分理解因本合同产生的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由此可能给各方带来的风险与收益,签约各方确信已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后方签署本合同。
2、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请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合理费用、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乙方在此期间进行房屋装修用,此期间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在免租期内的装修施工因甲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乙方可相应顺延免租期。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给乙方一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需房屋拆迁、被征用时,乙方方予以配合,未发生租期的租金应予以退还。承租人有权获得国家的经营补偿,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获得该部分补偿的,甲方应当对乙方方进行补偿。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注册事宜,因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在办理注册或者办理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的与该租赁房屋有关系的文件或材料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签订时间地点
本合同在 处,于 年 月 日完成签署,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超过部分无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__个月。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乙方居住人数为: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二、为了确保双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______________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_结。
三、乙方租赁期间,应注意水、电、煤气等的安全,不得在房间内炒菜,如炒菜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一周;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室内物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 _____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九、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人:
承租人:
第一个站点位于:
沈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个月,年复一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承租人擅自转租或出借场地的;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3.承租人已拖欠租金三个月;
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搬迁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期满,出租人继续出租该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1.出租人未履行场地维护责任的;
2.出租人不合理地要求、干涉或者妨碍承租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年(或每月)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
付出时间。
第四条租赁期内场地修复
修缮场地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每隔一个月(或一年)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修,以确保承租人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租赁合同中房屋的新所有人将继续有效。
2.出租人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后续需要与第三从交换场地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场地的,应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修缮租赁房屋,给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除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外,还应当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4.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的,应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场地损坏或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内如遇房屋搬迁,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谈判失败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字盖章):承租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套出租屋
甲方出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出借给他人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已累计拖欠租金_____个月;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双方如有续租意向,可在期满前______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协商合理租金及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协议事项
1.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赁期满迁出之日止,房屋内外的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租赁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配合修缮工作。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管理租赁物业的内部和外部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日,如不续租,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库存后将房屋及设备归还甲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租金、转让费及所有使用费。乙方应清楚地将家具物品移出自用,不得故意占用。逾期不搬迁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逾期不迁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5.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甲方如确需收回房屋自用,还必须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赁期的租金。
6.甲方应提供上述财产的所有法律文件。租赁期内,如因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和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物业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则该合同对新的业主继续有效。
2.甲方应在出售房屋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方换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上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所需的租赁房屋,甲方应就此向乙方进行赔偿。
2.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义务。
3.如乙方对房屋及设施的非正常管理和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故意逾期不付租金,应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特殊情况下临时不支付租金,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扣留乙方到期前交付的租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造成租赁房屋损坏,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充规定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0条原合同在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租赁房屋座落在_________、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吉安市交警支队
乙方:尹林石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房屋位置、范围:吉安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一楼2号店面,面积为67.5m2。
二、租赁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三、租金交付方式:每年租赁费共28350元(每月每平方米35元,房租随支队其它店面租金的行情变化而变化)。交款方式为每季度月初付7087.5元。
四、其他
1、乙方不得从事餐饮业,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权将店面转让第三者)。
2、乙方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改建,如因功能原因确需改建,须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但不准改、拆承重墙。乙方退租时必须按原貌恢复。乙方须爱护房屋内现有设施,包括门窗、水电器具等,租赁期内,对易损器具自行负责维修,店面水电费乙方负责。乙方在租期内自行装修的物品,合同终止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补偿。
五、租赁期结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房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每季度满前半个月内交清下一季度的租金,柒仟零捌拾柒元伍角,并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情况及用途
第一条路房屋产权人为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合同甲方。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或“房屋”)坐落于____;位于第____层,共壹层;房屋结构为框剪,出租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办公,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甲方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和出租权。如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因出租房屋产权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并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承租权不受影响。同时,乙方保证在承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租期和交房
第一条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陆年,即自20____年1月1日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交房时间:由于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除公共部分外均为毛坯,甲方将给予乙方60天的装修期,故甲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若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租赁期限按推迟的时间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三条交房要求: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出租房屋交给乙方,由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甲方需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手续,乙方予以支持、配合,发生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出租人、承租人分别承担。
三、租金、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一条租金标准及递增
1、租金:每月按人民币23.00元/平方米(大写:贰拾叁元/平方米)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19,941.00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肆拾壹元整),年租金共计人民币:¥239,292.00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贰佰玖拾贰元整)。
2、递增: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即从20____年1月1日起,在前三年租金基础上按10%递增计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20____年1月1日~20____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19,941.00元/月×1.1=21,935.10元/月(大写:贰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壹角整),年租金为:21,935.10元/月×12月=263,221.20元(大写:贰拾陆万叁仟贰佰贰拾壹元贰角整);
3、车位租金:甲方配租乙方使用固定车位数为5个,暂按120.00元/月/个计租,乙方按月支付甲方车位租金¥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年车位租金为¥7,2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车位租金将在租赁期满三年时视市场行情作出调整。此后,每三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情况由合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租金交纳方式:
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按季度(从计租日起每三个月为一计租季度)交纳,首季租金¥59,823.00元(大写:伍万玖仟捌佰贰拾叁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此后,乙方应于前一季度末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乙方季交租金按届时递增标准执行。租期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按期所交租金的银行进账单及时提供房租发票。
第三条费用
1、合同保证金
乙方在交纳第一季房租同时,应向甲方交纳¥21,00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待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且乙方未出现违约、欠款时,甲方在终止合同后三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本金。
2、物业管理及其他
⑴物业管理费用标准
所租房屋及车库已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故在租期内:
①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所租房屋按每月2.4元/平方米(大写:贰元肆角/平方米)计交物业管理费。月物业管理费为¥2,080.80元(大写:贰仟零捌拾元捌角整),年物业管理费合计为:¥24,969.6元(大写:贰万肆仟玖佰陆拾玖元陆角整)。
②车位物业管理费
使用车位则按每月50元/车位(大写:伍拾元/车位)计交物业管理费。月车位管理费为¥250.00元(大写:贰佰伍拾元整),年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③办公用房及车位物管费年合计为:¥27,969.6元(大写:贰万柒仟玖佰陆拾玖元陆角整)。
⑵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办公用房物管费与租金同期为季交,甲方向乙方代收(季度)物管费为¥6,242.4元(大写:陆仟贰佰肆拾贰元肆角整);车位物管费于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按季代收,季收车位物管费为¥750.00元(大写:柒佰伍拾元整)。租期内,若因客观原因导致物业管理费用另有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费用标准计费。
⑶其他
租期内,乙方应按月足额交纳水、电、气及其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四、房屋装修
第一条乙方的装修应遵循“保护房屋主体结构”的原则,装修前乙方应将装修方案书面报甲方审定同意。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修、装及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建筑垃圾乙方自行处理。
第二条房屋装修和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影响或破坏相邻单位或个人的办公、生产的良好秩序与环境。乙方与相邻单位或个人发生矛盾时,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的行为给相邻个人或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房屋原有装修及附属设施应予妥善保留,若乙方不使用可拆卸部分,甲方可拆除、运走,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乙方需留用可拆卸部分,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备案。乙方造成房屋不可修复的损坏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条乙方在装修、使用过程中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规范,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装修竣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含消防)备案、竣工资料及装修图纸一份,以便甲方存档备查。甲方对乙方所提交图纸应予行业保密。
第五条乙方自行办理环保、卫生、消防、治安、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手续并承担费用,并按规定自行负责所租面积内消防及治安问题。
第六条乙方根据需要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安装、调整及维护租赁房屋的供水、供电、消防设施,因乙方原因影响房屋正常使用或其他租户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第一条乙方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自行完善符合本行业的消防设施。按规定要求需另行安装消防设备的,应由乙方自行配备并承担费用;乙方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影响甲方原有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因乙方的消防设施损坏后影响甲方消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修缮责任。
第二条所租房屋内的公共消防通道为相邻区域使用人共同使用。严禁乙方在消防通道上堆放任何杂物,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因乙方堵塞消防通道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经营场地、库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设施要求,并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乙方发布广告的内容及形式、方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方及物业管理方许可的前提下自行办理发布室外广告的相关手续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广告不得影响出租房屋的整体形象及美观;乙方所做室外广告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费用负担
第一条租赁期间,由乙方按期承担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且应当按其总表与各分表的水、电用量分摊损耗的水、电费用。水、电费按当地供水、供电部门用水用电的性质价格计算。对服务行业用水用电需独立设置计量的,由乙方自行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条乙方独立使用的设施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交房时甲方提供详细设施设备清单)。
第三条本合同规定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收取,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如有新的'项目需收取,应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交纳保证金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甲方壹万元以上损失的。
4、连续拖欠租金达30日的。
5、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超过1个月拒付租金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
7、利用承租房屋开展违法活动或被经公安、工商等机关查处停业的。
8、无正当理由干扰甲方正常工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搬迁并交回房屋,乙方预交款项不予退还。若因上述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已如期交纳保证金,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的。
2、甲方与其他承租人的合同约定侵犯乙方权益又拒绝改正的。
3、因甲方的房屋结构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因乙方装修或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除外),危害乙方人员及财产安全或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
4、如因政府对房屋的拆迁、改造,或其他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控制,不能预见预防或不可避免的事故)造成乙方停业,甲方不同意免收停业期间租赁费的。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或其它政府行为需拆除出租房屋,或者因出租房屋涉及拆迁的,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非因乙方原因致使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
第四条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并退还保证金。如因政府征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房屋时,届时可按相关征收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额外补偿要求。
八、安全责任和维修责任
第一条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内外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汛工作,并积极配合和遵守出租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如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火灾、失盗等安全事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房屋发生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维修。
第三条对乙方装修改造房屋,须符合国家对经营用房安全的相关标准,且作防水、渗水处理,若租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问题或因水或其它原因给相邻用户和结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合理装修改造或保管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供水、供电、消防设备等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甲方负责租赁房屋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并承担费用。
九、续租及返还
第一条租赁期届满前,乙方有意继续租赁,应于合同租赁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续租,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条合同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租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腾空返还所租赁房屋,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如因下述情形,乙方未按时归还房屋的,自逾期返还房屋之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房租,直至返还出租房屋为止。
1、合同租期届满10个工作日后,乙方继续占用出租房屋的;
2、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项第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并通知乙方限期还房后,乙方继续占用出租房屋的。
第三条乙方返还房屋时,乙方装修部分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可自行处置,但拆除该物件时,不得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对乙方添置的不可分离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应完好、无偿交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出租前的结构原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转租、抵押和转让
第一条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条合同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不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在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甲方仍有保障乙方使用权、协调受让人按原合同条款继续履约的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第一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按年度须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5%的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造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履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两倍的赔偿款。
十二、其他条款
第一条因乙方责任发生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三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追究第三方的责任。
第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条款或协议、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及履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及附件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自双方签章后乙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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