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场监管范文
垃圾场监管范文(精选8篇)
垃圾场监管 第1篇
关键词:垃圾场监管,发展轨迹,监管标准,准入制度,循环产业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 青岛市城市垃圾场的运行实现了由传统工艺向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监管的重大转变, 逐步建立起了政企分开、干管分离、统一管理、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一、青岛市垃圾场建设的发展轨迹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端, 风光秀丽, 气候宜人, 是一座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 生活垃圾处理场没有完备的作业标准, 设施设备比较简陋, 往往是将垃圾运至城市近郊坑洼地段或沿海滩涂填埋处理, 甚至用来为一些单位或地区进行平地、造地, 垃圾场的管理也比较落后, 没有配备专人管理。改革开放以来,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艺逐步改进, 从传统的简易填埋, 逐步发展到简单处理, 直到今天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分类无害化处置工艺, 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 简易填埋场 (1981年—1990年)
1981年青岛市成立了垃圾场管理所 (即现在的青岛市垃圾管理处) , 在市区正式设立了团岛、大港等6处垃圾简易填埋场, 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简单堆放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场管理初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简易垃圾填埋场平均每天处置垃圾1100余吨, 虽然对局部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但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 而且提供了大量建设用地, 截止到1990年6个垃圾填埋场全部封场, 共为青岛市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1万余亩。
(二) 简单的无害化处置场 (1 9 9 1年—2001年)
1981年青岛市明确提出, 沿海垃圾场外围必须建筑围堰, 并坚持先围后用的原则, 并在建设湖岛垃圾场、太原路垃圾场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漏措施。90年代后市区的生活垃圾全部由太原路垃圾无害化处置场进行处理, 采用了填埋与垃圾堆肥相结合的处置工艺, 垃圾场的日常管理也逐渐走上正轨。1997年平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使用, 该垃圾场依据自然地势采用垂直防渗方式, 是当时青岛地区最先建设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
(三) 综合卫生填埋场 (2001年至今)
近年来, 青岛市先后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转运设施并投入使用。目前青岛市的七处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采用卫生填埋工艺进行最终处置。其中, 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主要负责处理青岛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日处理3000吨, 是大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即墨、胶州、莱西垃圾场日处理300~400吨, 属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这四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在选址、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均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场底防渗、填埋气体导排、雨污分流以及环境监测设施等项目的设计、建设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各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也比较规范, 每日覆盖、分层压实、雨污分流、蚊蝇消杀等环节都能按标准完成, 均被建设部授予Ⅰ级填埋场称号。其他区市垃圾场也在积极建设中。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城市垃圾场运行监管机制
青岛市现行监管机制由行业管理部门青岛市垃圾管理处牵头实施, 环卫专业研究机构青岛环卫科研所进行具体监测, 对全市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统一监管。
为切实加强垃圾处置监管, 青岛市逐步将监管范围由市内扩大到七区五市。一是以定期考核的形式实施监管, 考核结果及时通过市政公用局向各区市建设部门反馈。同时, 依据行业标准,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出有关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的地方性规范和垃圾场的考核方案细则, 用以指导各场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利用青岛市环卫科研所雄厚的科研技术力量, 通过对一些重要污染指标的监测, 用准确的数据来全面衡量各场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水平。三是确保监管工作客观公正准确。由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卫专业科研机构每季度对七处垃圾场进行考核, 并进行量化打分, 计入每季度的城建考核总分中。四是建档立案, 建立健全了垃圾场监管工作资料库, 不断提高垃圾场监管工作水平, 更好地为各地垃圾场服务。
三、垃圾场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
(一) 通过不间断的检查考核, 各区市政府已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高度重视, 对垃圾场的投入逐年加大, 缓解了垃圾场运行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目前, 达到Ⅰ级标准的填埋场都配备了专用的垃圾压实机, 大大提高了填埋作业质量;渗沥液全部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才回用或排放;各场的化验室可对多项主要污染指标进行日常监测;场区内的蚊蝇消杀也可按时进行。
(二) 进入无害化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量不断提高, 垃圾渗沥液也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各地通过积极扩大垃圾场的无害化处理能力, 不但成功解决了城镇垃圾的污染问题, 而且把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也纳入到无害化处理系统, 大大提高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同时,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 各场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由过去的时开时停转变为现在的正常连续运行, 渗沥液无害化处理率也有了显著提高, 初步解决了渗沥液污染较重的问题。
(三) 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的各项资料逐步健全。在监管工作中, 引导和鼓励各地垃圾场建立和健全各种相关文字和图像资料, 各场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较之以前更加规范有序。
(四) 把监管工作作为一种有效媒介, 进一步加强各区市垃圾场之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互通。如即墨垃圾场采用HDPE膜代替黏土作为填埋作业过程中的覆盖材料, 使用后的效果比较好, 既降低了成本, 又解决了覆盖材料不足等问题, 垃圾管理处立即把这一方法向其它垃圾场进行了推广, 目前各垃圾场基本都采用这种覆盖材料, 解决了过去由于黏土量少、运输成本高所造成的覆盖难题。
四、进一步提升城市垃圾场运行监管水平的几点思考
(一) 对各生活垃圾场逐步实现在线监管。要运用最新的科技发展成果和技术手段, 以现代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 采用在线监管的方式, 对各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无缝监管, 与此同时, 还可实现监管主体和客体的信息互通和共享, 便于实时掌握各地填埋场的最新动态, 为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依据。
(二) 建立完善垃圾场监管结果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 青岛市是通过市政公用局向各区市通报监管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为使监管工作更加有效和公开透明, 今后可探索建立一种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监管信息的定期发布制度, 这样既便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 也可使处理场周边的居民了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真实情况, 为各处理场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工作环境。
(三) 逐步增加检测项目。监管工作主要是通过准确的数据来说明问题, 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 目前, 只能对渗沥液进出水和地下水的COD、氨氮值等主要项目的主要污染指标进行监测, 为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处理场的无害化处理情况, 今后要增加监测项目, 如场区内大气、填埋气体、土壤、噪声等项目以及渗沥液和地下水的其它重要指标将被列入监测范围。
(四) 制定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堆肥厂的监管标准。到2020年, 青岛市的城市人口将达到1200万, 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会急剧增加, 如果继续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用地紧张问题将成为今后困扰垃圾处理工作的最大难题, 鉴于此, 青岛市已在小涧西综合处置场建设了堆肥厂, 近期将投入运行, 黄岛区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厂也已经完成环评工作, 即将投入建设。而目前对堆肥和焚烧厂的监管准备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 应结合青岛具体实际, 根据堆肥和焚烧厂的运行技术规范, 建立健全评分标准和检查方法, 待堆肥厂和焚烧厂投入运行后, 立即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作为各区、市城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 尽早建立垃圾处理工作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 要逐步建立定期的进修或培训制度, 为现有的垃圾处理场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学习机会, 使他们随时掌握国内外垃圾处理行业的最新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 尽快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吸引高级人才加入这个队伍, 为我市的垃圾处理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
垃圾场监管 第2篇
为了规范本市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活动,提高运营服务质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具体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码头、中转站,填埋场、焚烧厂,以及厨余垃圾处理厂、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厂等。
第三条(监管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是本市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属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运营监管,以及区属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的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废管处)承担。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区属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监管方式)
对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运营进行监管,管理部门应当自行组织实施监管,并以下列规定方式进行:
(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抽查;
(二)建立远程在线监管第统,对中转、处置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中转、处置设施经营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测、评价;
(四)设计规模在300吨/天以上的生活垃圾转运码头、中转站、填埋场、焚烧厂,设计规模在200吨/天以上的厨余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在20吨/天以上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厂,派出驻厂监督人员。派出的驻厂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定期更换。
第五条(监管措施)
对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活动进行监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定期组织抽查,对中转、处置设施的运营情况开展评议;
(二)要求运营企业提供与监管内容相关的资料、文件;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受理公众对运营经营者的投诉;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开展定期评议的,应当形成评议报告。评议报告作为评价运营企业运营服务质量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监管内容)
对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活动进行监管的内容包括:
(一)规范作业。核查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计量系统运行情况,防止中转、处置协议约定范围外的生活垃圾进入,确保计量数据及时、准确,系统运行稳定;督促运营企业按照作业规程中转、处置生活垃圾;检查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执行情况,人员进出的限制情况,生活垃圾中转、处置应争预案编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应对能力等情况。
(二)污染监控。检查运营企业污染收集、处理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污染物控制和处理计划的制订、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数量和规范排放情况;运营企业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基础要求。督促运营企业按时、按标准提交各类运营信息;督促运营企业保持场区内外环境整洁;督促运营企业接受公众监督。
(四)其他依法应当监管的内容
具体监管内容和评分办法见附件《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置运营监管评议细则》。
第七条(运营质量标准)
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企业的运营服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符合运营服务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运营企业职责)
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运营服务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中转、处置生活垃圾,履行规定的义务;
(二)根据规定维护和保养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三)定期对设施周边的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四)制定中转、处置设施运营年度计划,汇总上年度运行情况,定期编制设施运营的报告;
(五)按照运营服务协议的约定,向管理部门提供运营财务成本资料;
(六)制订中转、处置设施的应急处置方案;
(七)对运营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八)做好发生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发生重大事项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半小时向相应的监管部门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公众监督)
运营企业应当在设施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众显示屏,显示设施运营状况。有条件的运营企业可以向市民开放运营场所,接受市民对设施运行情况的预约参观。
第十条(信息资料报送)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化的监控平台,将运营企业所有在线监测的项目接入平台,实现同步共享。市废管处应当建立全市性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信息监控平台,实时掌握全市设施运转情况。
运营企业应当按要求将环境检测报告、年度运营计划、运营报告、应急处置方案报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上。其中,运营设施为市属生活垃圾设施孤,报送市废管处;运营设施为区属生活垃圾的,报区、县绿化市容部门。
运营企业应当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按时填报信息与数据。
第十一条
(监管报告编制)
市废管处应当根据运营监管情况,每月编制运营监管报告并报市绿化市容局;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根据运营监管情况,每季度编制运营监管报告,并于下季度开始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绿化市容局,同时抄送市废管处。
市废管处应当根据全市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情况,每半年编制全市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报告,报送市绿化市容局。
第十二条(监管人员)
市废管处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监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市绿化市容局组织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运营监管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监管人员应当定期轮岗。第十三条(行政处理)
运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市或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十四条(失职处理)
市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的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三)索贿受贿的。
第十五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市属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是指由市统筹规划建设,为以中心城区为主的相关区县提供生活垃圾中转、处置服务的设施,以及为全市提供废弃食用油脂处理服务的设施。其他设施为区属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
第十六
(实施时间)
垃圾场监管 第3篇
关键词: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管理体系
1 引言
北京市餐厨垃圾产生于全市六万多个餐饮服务单位。研究发现,废弃油脂的量与饭店餐馆消耗的植物油的量以及动物类食品的消耗量呈正相关关系。一般情况下,餐馆垃圾与隔油池垃圾中废弃油脂的量占餐馆所有植物油以及动物性食品所得脂肪综合的20%~40%[1]。据测算,2010年全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1900吨,其中废弃油脂日产生量约为240吨[2]。北京市年产生餐厨废弃油脂为9万吨,除少部分城乡居民消耗食用油脂产生的废弃油脂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外,其余均为餐饮服务单位等在生产经营中消耗食用油脂产生的废弃油脂,需要规范收集处理。主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企业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俗称“炸货油”;餐饮服务单位经油水分离器或隔油装置分离后产生的油脂,俗称“地沟油”;食用油企业、屠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餐厨垃圾中可分离的废弃油脂,俗称“泔水油”等。
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3]。
2 如何有效监管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
如何监管北京市六万多个餐饮服务单位,杜绝“地沟油”回流现象,成为日益严重的问题。尽管北京市多部门联合执法,但地沟油现象仍屡禁不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倒卖地沟油有巨大的利润;二、正规企业处理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成本较高,前期投资较大,衍生物尚未形成产业链,衍生商品销售困难,资金回流困难。
2007年10月,西宁市政府制定出台《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了《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4]。规定对擅自处理餐厨垃圾者进行严厉处罚:餐馆将餐厨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2011年11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列规定:禁止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收集、处理餐厨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立惩罚制度,对违反条列和非法运输的行为给以严厉的打击。
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餐厨垃圾可以通过高温发酵后制成花果肥料,废弃油脂经过提炼改造成彩色肥皂等,但处理餐厨垃圾的成本较高,高于肥料和肥皂的价值。废弃油脂经过处理还可以变成生物柴油,利用废弃油脂生产出的生物柴油也远没有形成美国生物柴油的产业链。相对于可以大量贩卖给街头餐馆的地沟油来说,这些产品目前仍缺乏足够的商业价值。在尚未建立好良性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再加工循环产业链情况下,应参考日本对废弃油脂的补贴政策[7,8]。并鼓励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研究契合市场需求、具有足够经济价值的技术,加快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循环产业链。建立一个常态的补偿机制。而补贴的依据需要依靠前端的重量、体积等数据采集做支撑。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电子信息系统,可以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前端数据采集、运输、处理的整个闭合流程,同时,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平台可以方便百姓及社会参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效监管餐饮和运输企业的行为。补贴制度可以提高餐馆上交废弃油脂的积极性,惩罚制度可以约束企业的非法行为,有助于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借助“经济杠杆”矫正扭曲的“利益链”;借助多部门成立联合办公室执法矫正“多龙治水”的问题。
《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可以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举报等级及举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效果,按照货值金额的5%、3%、1%计算。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披露举报,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可视情况参照上述规定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业内举报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借助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可以大幅度减少执法成本。
3 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监管体系的研究
(1) 物流模式
餐厨垃圾中废弃油脂由具备收运资质的专业作业队伍收运至规范的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则采取就地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集中处理部分由各区县确定特许经营的专业作业队伍进行巡回收运至规范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 监管体系
参照图2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监控信息系统监管体系示意图,监管体系应体现属地管理,形成部门联动,实现全程监管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理单位。
在该监管体系中,街道、乡镇一级监管人员职责:对辖区餐饮单位摸底调研,并与卫生部门提供的信息核对,组织、督促进行登记排放、签订收运合同并备案、办理IC卡;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根据系统预警信息进行问题处理,对特殊问题报送区县级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人员。
区县一级管理人员职责:负责确定并监管收运主体,协调处理去向;负责本辖区IC卡申领发放等管理工作;掌握各街乡登记排放、签订收运合同并备案、办理IC卡情况;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根据系统预警信息(含街乡报送特殊问题)进行问题处理,对重大问题报送市级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县卫生部门提供基础信息;将系统预警信息提供给区县食品安全、卫生、工商、环保、城管部门并联动协作监管,如食品安全部门将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纳入市对区县政府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卫生管理部门在卫生许可证具体条目下增加先办理排放登记,纳入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将未办理排放登记、日常运行不规范等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年检;环保部门将达标排放设施设备及措施纳入日常监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非法处理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处理等。
市级管理人员监管职责:负责系统运行管理,包括全市IC卡整体运行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形成市级食品安全、卫生、工商、环保、城管部门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在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同时,市级政府或者区级政府应制定补贴政策,指导回收处理单位生产出的生物柴油等废弃油脂衍生物[8],加快促进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产业链的形成。处理单位同时应向餐饮单位提供一部分费用,让餐饮单位分享生物柴油等衍生物为企业带来的利润。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5],监督餐饮企业违法非法行为,同时催促政府企业履行相应职责。完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监督渠道,是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监控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废弃油脂的行为,政府应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通过群众的力量来打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通过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电子政务网站,面向公众提供透明信息,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打击餐馆和非法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
4 结论
政府和百姓联合监管,才能彻底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减少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管,对于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和非法倒卖“地沟油”的行为给予严惩。同时,对于产生量大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从源头采取奖与罚并举的措施,与正规运输企业和具有处理设施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全面监管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地沟油”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冀星.利用餐厨垃圾中的油脂生产生物柴油技术与政策问题研究[J].研究与探讨,2011,33(9).
[2]贾中山.今年试点餐厨垃圾油水分离[N].北京晚报.第6版,2012-01-11.
[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列.2011.
[4]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Z].
[5]许新芝,罗朋,李清霞.舆论监督研究[C].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6]唐家富.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思路剖析[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6,28(6).
[7]王海燕.地沟油回收可尝试给补贴.解放日报,2011-08-19.
如何完善城镇垃圾分类减量监管体系 第4篇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2004年中国就已经成为世界上垃圾产量最多的国家。在2007年全国省市的垃圾总量统计为125×108 t,许多城镇的郊区成为垃圾处理的掩埋场,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健康生活。垃圾处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关系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大量的国内外城市垃圾的管理实践证明施行垃圾的分类与减量有助于垃圾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优化城镇环境质量有促进作用。
根据中国政府网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通知要求贯彻执行。规划指出,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由此可见完善城镇垃圾分类减量监管体系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已经成为中国近几年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1 垃圾分类减量的概念
垃圾分类就是把日常生活中的垃圾进行分类,比如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它垃圾4类,然后进行集中收运与处理。垃圾减量就是把减少或者避免垃圾产生的理念渗透到产品的设计、制造和生产中或者是销售流通、工程施工等环节中,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垃圾的产生,使低碳生活、清洁生产的理念深入到垃圾产生的各个环节。
2 中国城镇中垃圾分类减量存在的问题
2.1 垃圾分类评价指标不够明确
在中国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 102-2004)中给出了8项关于垃圾分类评分指标,其中有一项指标分类收集率,它是指分类收集准确率和分类收集覆盖率。在中国的媒体中有些只提到其中的一项内容而混淆另一项,这样只会误导民众,而实际上是缺乏整体性与科学性的表现。不懂得的会认为城镇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还不错,有成效持乐观态度,懂得的会以为政府在愚弄民众,夸大垃圾处理情况的真实情况,做假成绩。
2.2 垃圾分类缺乏具有执行力的组织机构
中国市容环卫部门目前负责垃圾的分类工作,其实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的公共管理事务应当由多个部门并行监管。另外对于垃圾资源的回收监管应当加强,如今垃圾回收的市场比较混乱:a)不能用精确的回收数字来鼓舞市民参与垃圾分类;b)对于垃圾下游产品的品位提升比较困难,对垃圾回收行业的发展前景有影响[1]。
2.3 现有投资不足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开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比如需要大量的垃圾分类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运输、中转、处理设施等都需要资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需要长期的推广和宣传才能出现效果,渗透垃圾分类减量观念这也需要资金,然而中国应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并没有满足目前社会情况的需要。
2.4 没有形成明朗的利益共享体系公众参与率低
由于以前对垃圾监管的控制力较差和垃圾分类减量体系的不健全,民众接受垃圾分类的教育较少或者未接受过类似教育,大部分人更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适当以利益来刺激能够提高人们的参与热情,关键是要建立明确的利益共享体系。
3 完善垃圾减量和分类体系的建议
3.1 突出公共产品特性提升垃圾处理管理体系
垃圾的分类减量是基础性的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而在城镇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却体现出有关政府部门分工不清,执法主体混杂等问题,造成城镇垃圾管理链条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a)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和各部门应当履行的监管职责;b)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现场巡查、质量考评、监督检查、信息报告(披露)等制度,探索完善第三方专业资质机构,进一步丰富监管方式。
3.2 设立量化的目标合理制定治理格局
在垃圾的源头减量上设立量化的目标,把居民的垃圾分类与回收作为一项强制性的要求,逐渐向比较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迈进,在城镇之间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管理较为科学的生活垃圾治理格局。尤其是在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与处理上,要不断地扩大医疗垃圾的收集幅度,提高收集率,确保居住群体的环境安全。
3.3 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a)设置专门用于回收餐厨垃圾的运输车辆和收集容器,餐厨垃圾要单独收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要保证餐厨垃圾的密封;b)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把餐厨垃圾生产成油脂、有机肥、饲料和沼气等,另外也可以把它与有机可降解垃圾进行联合处理;c)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转运、处理全过程的监控并进行申报登记,对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产品的流向进行有效监管[2]。
3.4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体系
a)积极主动地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政府应当起表率作用,积极倡导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带头回收再生资源。政府的行为能起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的作用;b)广泛宣传垃圾的分类和处理知识,使公众逐渐认识垃圾分类和减量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政府要利用媒体对垃圾的分类减量工作进行科学的宣传与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3.5 加大投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体系建设
a)中国垃圾分类设施处理体系还比较不健全,所以政府部门要加大投资力度,以政府为主适当地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体系建设;b)扶持和发展收运企业和回收公司参与垃圾分类收运,逐步建立起规范比较有序,有适度竞争性,监管到位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回收利用体系。
3.6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排放按量收费
目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方式与垃圾排放量关联度不高,通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促使垃圾减量的效果不明显,经济杠杆是促使垃圾减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有必要对现行的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进行检讨和研究[3]。
4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识到中国城镇垃圾分类减量的监管体系还有许多缺陷,我们要认清目前垃圾治理工作的形式,开动脑筋,发动群众,积极推进和完善垃圾分类减量体系,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力争在2015年到来之际有更大的突破。
参考文献
[1]孙凤海,李汉楠,孙作青.城市生活垃圾减量排放模式设计[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6-7.
[2]刘宁宁,简晓彬.居民主体性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9(2):52-53.
垃圾场监管 第5篇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促进其安全高效运行,防止二次污染,保障公众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国发〔2011〕9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企业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
第三条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是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垃圾处理企业环保排放的监管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价格的收费标准。
第二章 监管措施
第四条 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管:
(一)派出驻厂监督人员,对垃圾处理企业日常运营进行监管;
(二)建立远程在线监管系统,对垃圾处理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数字化监管;
(三)依法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不得低于两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评估;
(四)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证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公开、透明;
(五)开展考核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责成运营单位限期整改。
第五条 下列材料可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垃圾处理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
(一)市级或以上环保部门、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监测报告和数据;
(二)媒体曝光、现场拍摄的照片或录像;
(三)监管人员的现场记录;
(四)因运行问题导致的居民上访、投诉等恶性事件的材料;
(五)其他足以证明不符合垃圾处理质量的材料。
第六条 由于监管职责的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垃圾处理企业提供与监管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调度工作。垃圾处理企业因设备维护、保养等原因需调整垃圾接收量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第八条 市环保局负责垃圾处理企业烟气排放情况的日常监测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烟气排放抽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书面告知垃圾处理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章 运营监管
第九条 垃圾处理企业必须按规定接收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收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
(二)擅自调度或接收垃圾处理服务合同以外的生活垃圾;
(三)允许未经批准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厂。
第十条 垃圾处理企业的垃圾计量系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计量设备必须是电子汽车衡;
(二)计量数据能够实现自动计量并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分类汇总功能。
第十一条 垃圾处理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保证烟气、废水、炉渣、飞灰等污染物及噪声的排放质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定的标准及企业承诺值;
(二)保持卸料大厅的地面干净、整洁,保证垃圾储存库处于负压状态和车辆进出有序;
(三)炉膛内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少于2秒,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3%以内;
(四)有严格的臭气控制和处理措施,采用负压、车间密封、臭气吸附等处理措施;
(五)配置完整的垃圾渗沥液及其他废水收集系统;
(六)确保出厂的炉渣、飞灰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密封状态,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七)配置消除噪声系统等防治噪声措施;
(八)碳酸钙、尿素、氢氧化钙、活性炭等必须按规定足量投放;
(九)应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厂外显著位置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焚烧炉运行工况和烟气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
第十二条 垃圾处理企业应当制定计划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每年12月20日前应把下一的设施、设备检修计划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突发事故导致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需变更的,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第十三条 垃圾处理企业应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下列监测项目:
(一)至少每半年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垃圾计量系统的准确性进行校准检查;
(二)每年应当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至少进行一次二噁英监测。若检测结果超出污染控制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垃圾处理企业承担。
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 垃圾处理企业必须安装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
市环保局负责定期对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垃圾处理企业应定期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维护,保证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及时性,且保证环保在线监测仪检修期在一个内总计不得多于45天。
第十五条 垃圾处理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六条 垃圾处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遇有危及生命安全或重大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垃圾处理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视实际情况关闭部分或整个生产线,同时须在半小时内向城管局电话报告,1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垃圾处理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八条 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营的垃圾处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特许经营权协议各项条款。
第十九条 垃圾处理企业必须建立工况运行记录、设施运行维护和辅助材料购入、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档案。
第二十条垃圾处理企业应按月向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监测结果报告,且不得虚报垃圾进厂量、处理量、环保监测数据等。
第二十一条 所有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垃圾焚烧处置价格,按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按特许经营权协议、垃圾供给服务合同的约定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规定之一的,由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其它条款,应当给予处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营的垃圾处理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特许经营权协议予以纠正并处罚,直至依法收回特许权。
第二十五条 垃圾处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或不合格的垃圾处理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给予关闭并强制退出本地垃圾处理行业:
(一)在运营期内被市级以上环保部门鉴定为由垃圾处理企业原因造成重大污染的;
(二)考核连续三年不合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六条 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三)索贿受贿的。
第五章 附 则
垃圾场监管 第6篇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数量大幅度增加, 垃圾的清运及处理均面临极大压力。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使得居民区、商业区逐渐向垃圾处理设施靠近, 个别垃圾处理设施由于环境污染控制不到位, 致使居民产生不满情绪, 从而使得垃圾处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保护相协调等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垃圾治理已成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关系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垃圾处理产业化与产业发展越迅速, 垃圾处理越受公众关注, 垃圾处理行业监管就越要加强和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监管已成为亟需研究探讨的课题。
2 精细化管理理论发展
精细化管理理论最早被应用在实际工作中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企业。其通过工作细分, 管理细化, 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后来, 随着精细化管理理论在实践中的不断应用, 其理论也得到不断提升, 人们逐渐摒弃将精细化管理简单理解为抓细节, 把所有环节全部纳入管理的粗浅认识, 提出精细化管理应该是通过对原有系统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使之始终处于一个运行的最佳状态的新论断。他们指出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方法、思想观念等都是依据一定的历史条件而逐渐形成, 它可能满足某一历史阶段的工作需要, 并在该历史条件下维持一个系统的稳定运行。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 外部条件发生改变, 原有的制度、程序、工作方法、观念就不可能停止在一个固定的模式上, 它们必须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无论是企业管理、还是行政管理都是相同的。所以精细化管理应该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及时进行创新和改善工作, 从而使管理对象始终处于适宜的运行状态。
3 垃圾处置行业的精细化管理
现今的垃圾处置监管工作是以现场监督检查为主要形式进行的。未来随着监管对象的多元化、技术手段的多样化以及百姓对于垃圾处理过程中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 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垃圾处理行业的监管工作, 从精细化角度出发, 梳理各项监管工作, 全面提升垃圾行业监管水平。
3.1 提升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及全面性
实时全面的垃圾流量、流向信息及垃圾作业质量信息是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 缺少该类数据的支撑将使得垃圾监管工作永远无法摆脱管理滞后的问题。因此要通过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等一系列科技手段的应用来实现垃圾作业量信息和垃圾作业质量信息的及时全面获取。这对于丰富垃圾管理内容, 提升垃圾管理质量意义重大。
3.1.1 双向称重技术
通过地磅对进出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输车辆分别实施计量称重, 从而可以较为准确地获取垃圾处理环节的数据流信息。
3.1.2 IC卡技术
通过IC卡技术可以全程记录垃圾由收集至处理的流量流向信息, 从而为垃圾的全过程数据化管理提供支撑。
3.1.3 车载记录仪技术
此项技术既可记录车辆行驶线路也可以大致计量车载重量, 再加配无线传输技术就可实现垃圾运输车的远距离监控, 进而为垃圾运输环节的监控、调度及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1.4 环境污染指标在线监测技术
在线监测技术可对垃圾设施的大气、外排水等项目的污染指标实施实时监测, 为全面掌握垃圾设施二次污染控制状况提供“第一手”信息, 是垃圾收集及处理环节运行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目前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环节已具备较为可行的数据获取技术, 并能保证数据准确性。但在垃圾投放环节目前仍未找到合适技术手段来获取实时准确的数据信息。
3.2 提升紧急事件的预警能力
垃圾处理全过程中的预警可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为环境预警, 即当垃圾设施运行过程中排放的二次污染物超标时, 预警系统及时捕捉并预警, 这将对及时抑制环境污染的持续产生及进一步恶化起到关键作用;第二种为安全预警, 预警系统通过对视频信号以及实时运行数据的提取, 并依靠分析系统找到垃圾收运处理各环节的安全隐患, 予以提前预警;第三种为运行预警, 对可能会影响到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提前预警。如对某区域垃圾产生量陡增、某垃圾处理厂处理量处于超负荷状态等超常规情况进行预警, 从而给予运行及管理部门充分的时间来提前部署, 保证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 避免可能产生的安全及环境问题。
要建立垃圾系统预警体系, 首先要有实时准确的数据信息作为支撑。通过各类详实的数据信息, 可全面掌握垃圾处理系统各环节运行状态;其次是要建立一套预警机制, 通过这套机制, 可以从数据信息中分析找到隐患所在, 从而完成提前预警。
3.3 提升调控指挥的效率
垃圾全过程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 既有环卫、市容、道路、环保、建设等部门构成的横向管理体系, 也有由市级、区级直至街乡构成的纵向管理体系。因此亟待建立一套协调联动管理机制, 能使各级管理单位之间及其与下属作业单位之间的管理责任更加明确, 信息上传及指令下达的途径更加清晰、直接。从而保证垃圾运行各环节无管理空白, 调控指令能准确、高效地传递到相关责任部门。
3.4 提升信息的公开透明度
如果将环境作为一个产品, 那么所有环卫行业的从业人员就是这个产品的生产者, 而市民则是消费者。当今时代生产者的第一要务就是赢取消费者的满意。将这个理论带到环卫行业也是一样, 第一要务不应再局限于清运处理多少垃圾, 而是要将着眼点放在如何高质量、低污染地完成垃圾清运处理任务。百姓是环卫作业人员及环卫管理人员唯一的评判者, 所以必须加强垃圾处理行业宣传, 并适时、适度地公开垃圾处理全过程的环境指标信息及数据量信息, 引导百姓通过正确途径认识垃圾处理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 搭建与百姓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
“精细管理, 美化市容”是北京市在《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环卫行业提出的的新要求。因此, 要应用精细化管理思想来梳理垃圾监管工作, 查找并完善体制上的不足, 积极应用先进科技手段, 为首都垃圾处置工作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左浩坤, 李娜, 熬海峰.基于市场化的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0, 35 (2) :39-40.
垃圾场监管 第7篇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人们对接收垃圾短信的抱怨, 但究竟怎么定义垃圾短信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短信息服务规范》 (试行) 中明确"本规范所称垃圾短信息, 是指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用户不愿意收到的短信息, 或用户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短信息, 主要包含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
目前垃圾短信的发送多采用群发方式, 短时间内可发送大量垃圾短信, 因此运营商对垃圾短信的治理也需要通过建设垃圾短信信息安全监管系统 (或称垃圾短信治理系统) 等技术手段来支撑。
2 垃圾短信治理方案分析
目前垃圾短信的治理根据拦截位置的不同主要分为:发端控制、收端控制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发端控制方式又分为发端短信中心控制和发端信令控制模式。目前常用的是发端短信中心控制模式、收端信令控制模式。
2.1 发端短信中心控制模式
发端短信中心控制模式分为实时和准实时二类。准实时方式由于时间上存在滞后, 效果不明显, 目前新建系统很少采用, 下面只介绍发端短信中心实时控制方式。该方式下垃圾短信治理系统与各端消息服务中心 (SMSC) 相连接, SMSC将手机用户发起的短消息 (MO) 暂存并实时传递副本给拦截系统, 由垃圾短信拦截系统根据设定的判别规则对MO短信实时进行是否垃圾短信的甄别, 并将结果通知SMSC进行拦截或下发处理。目前发端短信中心实时控制方式是发端治理系统较为常用的控制模式。
另外, 发端控制方式也可采用发端信令实时控制模式, 这类控制模式由于比较发端短信中心实时控制模式而言, 设备需求较多, 不够经济, 所以一般不常使用。
2.2 收端信令实时控制模式
收端信令实时控制模式实现原理是:垃圾短信治理系统与信令处理机连接, 信令处理机串接在高级信令转接点HSTP (或低级信令转接点LSTP) 与MSC之间的信令链路中, 由信令处理机根据设定的判别规则, 对下发至MSC的MT短信数据进行比对, 并根据甄别结果进行拦截或者下发处理。
该方式下定期对各个信令处理机上报的短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用以更新垃圾短信判别规则并同步至各信令处理机执行, 是目前最为常用的收端治理模式。
2.3 发端控制和收端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垃圾短信较为严重的区域, 可考虑同时采用发端控制和收端控制二套系统同时进行治理, 通过发端控制方式可拦截本区域内发出的垃圾短信, 通过收端控制方式可有效拦截本区域用户接收到的垃圾短信, 从二方面同时入手, 彻底治理本区域范围内的垃圾短信。缺点是需要投资两套系统, 成本较高。
2.4 治理方案比较
对于垃圾短信治理的发端控制和收端控制二种不同的方式, 监控范围和拦截策略基本相同, 区别在于发端方案中监控范围包括监控范围内所有发出短信, 监控点为短信中心或SMSC至HSTP之间信令链路;收端方案中监控范围包括监控范围内所有接收到的短信, 监控点为STP与省内端局间的信令链路。
投入成本方面, 发端控制方式由于可以直接与短信中心相连接, 所需监控设备投入数量较少, 投入成本低, 性价比好;但发端方案需要全网维护策略、执行力度保持一致, 对维护要求较高。收端方案由于只能基于信令控制模式, 需要每条信令链路串入处理设备, 所以整体设备投入成本高, 但可以较好的针对收到的垃圾短信实施拦截, 能够快速有效的提高本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感知。
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效果最好, 但由于需要建设二套系统, 对项目投资也要求较多。
3 垃圾短信治理系统主要功能
垃圾短信治理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流量监控、关键字监控、黑白名单管理、日志管理、报表统计、支持与其他系统接口等功能。另外, 为了方便人工审核工作, 减少系统误判, 还要求系统具备较好的人工审核功能, 具备友善的人机交互页面。
下面仅对部分主要功能介绍如下:
3.1 流量、关键字监控功能
流量监控 (也叫频次监控) :具体指针对用户在一定时间内允许发送短信条数的监控, 一般要求必须支持多阈值的频次组合控制。关键字监控:具体指支持单个、多个关键字的监控, 包括各类逻辑符号, 并且支持各类关键字的组合监控, 支持对相似发音关键字进行模糊匹配。
3.2 黑白名单功能
(1) 白名单监控:对白名单内的发送方号码系统不实施拦截, 白名单用户一般为VIP、重要集团客户、长期信用良好的客户等。
(2) 黑名单监控:支持基于主叫黑名单方式的短信实时处理方式, 黑名单内所有用户发送的短信均会被垃圾短信治理系统实时拦截。
3.3 人工审核功能
该功能是针对系统自动实时处理模式而言, 垃圾短信治理系统通过根据各类判别规则对垃圾短信实施监控和实时拦截, 有可能存在系统误判, 因此需要人工干预处理。主要针对平台无法确认的短信进入疑似垃圾短信名单, 通过人工甄别后系统再实施拦截或者放通。这样可有效提高拦截准确性, 减少系统误判。
4 系统实施效果分析与后期维护管理
某公司2011年在全网范围内新建了垃圾短信发端治理系统, 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系统上线后当月共拦截号码522万条, 是系统上线前的6倍多。
为加强垃圾短信治理的准确性, 在后期维护中通过加强系统治理规则维护、增加客服人员实施人工审核, 使系统功能逐步完善。目前经过一年多的运行, 根据系统维护、客服人员的需求, 目前垃圾短信治理系统逐步完善新的功能, 例如:
1、增加记录审核日志功能, 方便日后的记录查询。
2、实现关键句及临时关键字功能, 该功能可以较为准确的对短期内变换发送内容的垃圾短信实施准确拦截。
3、增加对人工审核工作量的报表统计功能。
通过系统功能的不断改进, 目前系统每月拦截短信在2000万条左右, 已经达到系统上线初期的4倍以上。
5 结束语
当前各大通信运营商都在逐步规范垃圾短信的治理工作, 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资金支持, 对于垃圾短信起到了较好的遏制作用。通过垃圾短信治理系统的不断建设和完善, 将逐步提高垃圾短信治理效果。
摘要:垃圾短信的治理工作一直是通信运营商自短信业务开展以来, 长期持续进行的一项工作。随着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 用户对通信质量和满意度要求日渐提升, 运营商也越来越注重用户感知, 对垃圾短信的治理工作也逐渐系统化和规范化, 以提升企业形象。其中垃圾短信信息安全监管系统的建设, 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系统建设, 结合人工审核和规范化管理, 运营商垃圾短信的治理工作日见成效。
关键词:通信,运营商,垃圾短信,治理,审核
参考文献
垃圾场监管 第8篇
1 垃圾填埋场工艺及产污节点分析
1.1 垃圾填埋场工艺
1.1.1 垃圾进场。
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压缩、用密闭垃圾专用车运送到填埋场管理区,经过检查后由地磅计量称重后再运至垃圾填埋区。
1.1.2 垃圾的铺平碾压。
垃圾倒入填埋库区后,经反复的平铺、消毒车灭菌消毒、压实。垃圾产生的渗滤液会由收集管道导入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1.1.3 完成封场。
当填埋作业达到一定高度以后,需覆盖封场。覆盖物采用均匀压实的粘土防渗层,可以尽量减少雨水的渗入。然后进行覆土,种植植物。填埋场顶面形成斜坡,控制地表水的渗入。另外需要设置高度为1.0m的排气管将填埋气导出。最后再作业层上种植树木,使其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并持续监测填埋区渗滤液和填埋气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4 填埋气收集。
在密封的填埋区内,因为缺氧有机废弃物开始发酵,产生大量混合气体(甲烷、二氧化碳、氮气等)。这些气体通过垂直气井和水平气井收集,经提纯后,可以用来发电。
1.2 垃圾填埋产污节点分析
垃圾填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见图1。
1.2.1 垃圾填埋场废水。
垃圾渗沥液的来源主要有:大气降水、地表径流、垃圾及覆盖材料中的水分以及垃圾有机降解产生的水分。
垃圾渗滤液有机物浓度和氨氮浓度均很高,属于典型的难处理高浓度废水[2]。而且随着季度性降雨量和气温的变化,水质水量变化幅度很大,总体水质情况随垃圾填埋龄的延长会发生变化。初期填埋场渗滤液的特点是:COD和BOD浓度均很高,但可生化性较好,NH3-N浓度较低,相对来说,废水好处理。3年以上的垃圾填埋场COD和BOD浓度均显著下降,但B/C值也降低,可生化性大大降低,此时的垃圾渗滤液难处理。
1.2.2 垃圾填埋场废气。
垃圾填埋场废气主要有垃圾填埋气、恶臭、作业区扬尘和飞物。
(1)填埋场产生的气体成分主要是CH4、CO2,各占45%~50%、40%~50%,其余为少量的H2S、NH3等废气。填埋场气体中CH4是可燃气体,它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5%~15%时可能会引起火灾和爆炸;另外,CH4和CO2如果聚集在植物根部,导致根部缺氧,危害植物的生长。H2S是恶臭气体的主要成分。另外CO2、H2S会产生酸雨,进而引起土壤性质改变,破坏填埋场周围植被和绿化环境。
(2)场区无组织排放恶臭。填埋库区的暴露作业面和填埋堆体、废水处理站区都会有恶臭气体产生[3]。导致恶臭气味的主要物质是H2S、NH3等,填埋场的恶臭气体一般占填埋场气体产生量的50%,它们属无组织排放。
(3)场区作业扬尘与飞物。填埋场作业区在气候干燥条件下会有一定的扬尘。不少垃圾场在运行期间由于在运行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未能及时覆盖作业面,导致垃圾场周围到处都是塑料袋、废纸等杂物,并而滋生蚊蝇。
1.2.3 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有运输车辆与作业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的噪声,污水站的鼓风机噪声等。
2 垃圾填埋污染治理技术
2.1 渗滤液处理技术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中含的有机物高达77种之多,COD和BOD含量高达几千到几万mg/L,还含有多种氨氮和多种重金属,是一种高浓度、有毒有害的有机废水。渗滤液的处理工艺一般可以选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预处理主要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法,主要目的是去除氨氮和无机杂质,或改善渗滤液的可生化性。然后进入厌氧+好氧组合工艺,去除有机物、氮、磷等。深度处理可用纳滤和反渗透工艺去除悬浮物、溶解物和胶体等。
2.2 填埋气体处理和回用技术
填埋气体中主要成分为CH4,在填埋初期,填埋气体产生量较小,利用率低,此时填埋气体可以经过集中收集,经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成熟的大型垃圾填埋场产CH4量比较大,由于CH4的热值较高,也可以进行综合利用,目前填埋气体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填埋气体经过初步净化以后送发电机组发电;作燃料供锅炉或工业窑炉使用;将填埋气体经过净化处理后,达到或接近天然气标准,再经压缩作为汽车清洁燃料[4]。在填埋气体综合利用前应进行净化处理,常用的填埋气体净化工艺有:化学吸收法;吸附解吸法和膜分离法。
2.3 恶臭治理技术
针对填埋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恶臭,首现需加强管理、对填埋垃圾及时覆盖,减少垃圾场恶臭气体的产生[5]。在封场后将垃圾产生的填埋气体收集后,引至燃烧排放架上燃烧排放,其中的恶臭气体和有害物质如NH3、H2S、甲硫醇等转化为CO2、H2O、SO2和NOx,从而减少了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种植绿色植物,利用植物对恶臭气体的吸收净化作用,增强对有害气体的防护。
2.4 噪声治理技术
填埋场使用的推土机、挖掘机等源强较高,噪声值均在85dB(A)左右,污水站的鼓风机噪声值在95dB(A)左右,可根据所用机械设备产噪机理的不同,对鼓风机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音等措施进行降噪。垃圾装卸作业较多,工程使用的装载机等大型机械,其噪声源于发动机及排气装置,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采取维护保养的措施,使运载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尽可能地减轻其对声环境的影响。
3 垃圾填埋现场环境监管要点
3.1 废气排放环境监管要点
废气排放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环节有锅炉烟气、厨房油烟、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气。锅炉区主要检查是否有除尘器和脱硫脱硝装置,检查颗粒物、SO2、NOX排放是否达标。厨房区主要检查一体化油烟设施是否安装,是否运行,油烟排放口是否达标。检查填埋气经过管道收集后燃烧或回收利用。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填埋场无组织排放的填埋气,污水处理站区产生的恶臭,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恶臭。现场主要检查垃圾是否及时覆土,是否及时洒水消毒,臭味浓度是否可以忍受,检查污水站厌氧区、污泥区等易产臭环节密闭性,检查绿化措施、道路清扫洒水情况,检查运输车辆密封情况。
3.2 废水排放环境监管要点
检查废水是否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检查废水输送管道是否堵塞、滴漏,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运行,效果如何,检查渗滤液处理是否达标。在总排口应检查COD、BOD、氨氮、总磷、总氮、SS、pH、重金属等污染物指标是否达标[6]。
3.3 固废环境监管要点
检查锅炉飞灰、废机油、油泥棉纱是否委托危废单位处置,检查合同和转移联单。炉渣是否填埋处理。
3.4 噪声环境监管要点
首先检查是否采取了降噪措施,其次检查降噪措施效果,可以在厂区周边布点监测或者走访周边居民。
3.5 生态环境监管要点
检查取弃土场的选址是否符合环评要求,是否保护了当地重点保护物种,检查水土流失的情况是否严重,检查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4 结语
为了将垃圾填埋场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降至最低,政府部门和企业自身应该从源头出发,加强清洁生产,建立先进的环境管理体系,减少污染排放,从而实现垃圾填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生活垃圾填埋场具有处理量大、工艺简单、运行费用低等优点。但其也会产生大量的填埋气体和渗滤液,会对周边的公众健康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如何规范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成为政府部门和企业自身环境监管的当务之急。通过分析垃圾填埋场工艺流程、产污节点和治理技术,深入分析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的重点,为实现其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生活垃圾填埋场,产污节点,治理技术,环境监管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
[2]杜昱,李晓尚,孙月驰,等.二级厌氧+厌氧氨氧化+MBR工艺处理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探讨[J].给水排水,2016(1):42-46.
[3]路鹏,苏昭辉,王亘,等.填埋场大气中化合物分析与恶臭指示物筛[J].环境科学,2011,32(4):936-942.
[4]陈晓梅.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甲焼利用研究[D].暨南大学,2011.
[5]邰俊.大型填埋场封场后环境管理对策研究——以上海市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为例[J].环境卫生工程,2012,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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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小班工作计划
有关幼儿小班工作计划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幼儿小班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假轰轰烈烈的过去了,这一次新的学期即将到来
新闻资讯/2026-03-21 -
生物知识的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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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2026-03-21 -
幼儿园上半年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幼儿园上半年卫生保健工作计划3篇 时间一晃而过,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说到写工作计划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内心崩溃的状态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上半年卫生保健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
新闻资讯/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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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大班家长工作计划
有关幼儿大班家长工作计划三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大班家长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大班家长工作计划 篇1
新闻资讯/2026-03-21 -
幼儿民间美术教育
幼儿民间美术教育(精选12篇) 幼儿民间美术教育 第1篇 一、创设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美术教育环境 循序渐进、由浅入深,这是幼儿园的教育原则,民间美术教学也不例外,让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提高,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能使教育活动圆满成功。根据幼儿年龄特
新闻资讯/2026-03-21 -
幼儿园上半年大班个人工作计划
幼儿园上半年大班个人工作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上半年大班个人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上半年大班个
新闻资讯/2026-03-21 -
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精选11篇) 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第1篇 骨质疏松症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又分为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Ⅰ型) 、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Ⅱ型) 和特发性骨质疏松症 (Ⅲ型) (包括青少年)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一般发生在妇女绝经后5~
新闻资讯/2026-03-21 -
幼儿小班班主任工作计划
幼儿小班班主任工作计划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此时此刻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小班班主任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班级情况分析: 1、本班共有幼儿35名,
新闻资讯/2026-03-21 -
新型墙体材料范文
新型墙体材料范文(精选12篇) 新型墙体材料 第1篇 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就逐步完成了这样一个转变过程, 现在在发达国家, 墙板的利用率已经普遍达到70%左右的水平。板材的装配采用干作业, 相对砖和砌块来讲, 施工效率可以成倍增加。据统计, 如果是砌砖
新闻资讯/2026-03-21


